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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寨疾控疫情防控提示
10月17日以来,西安一起由旅行团引起的新冠疫情传播已波及全国7省市,并迅速向全国各地播散。为切实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金寨县疾控中心发出以下防控提示:一、主动报备10月2日以来,有内蒙古阿拉善盟和锡林郭勒盟、甘肃兰州市、北京丰台区、贵州遵义市、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、陕西西安市、宁夏吴忠市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,特别是与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(返)县人员,应主动向所在单位、社区(村组)或入住酒店报告,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入县,积极配合落实信息登记、核酸检测及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。二、谨慎出行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变化,如非必要,尽量避免前往上述地区及国内其他中高风险地区,如确需前往,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,返回本地后及时报告。疫情防控、人人有责,因瞒报、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,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,将依法追究责任。三、及时就诊上述来(返)县人员一旦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、腹泻等不适症状,应佩戴口罩立即前往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,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并在就诊时如实告知旅居史和相关接触史。四、加强防护广大居民要进一步提高个人防护意识,做好个人防护,出门规范佩戴口罩、保持安全距离、勤洗手、常通风、少聚集。目前,我县新冠疫苗第三针(加强针)已开始面向社会接种,如您在今年4月1日前已顺利完成两针疫苗接种,可以咨询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,积极主动到辖区接种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,降低自身感染和发病风险,共同筑牢人群免疫屏障。
金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10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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